SAP讀書會,分享初級會計學之廠房與設備資產的重點筆記
SAP讀書會,分享初級會計學之廠房與設備資產的重點筆記
學習目標:
1. 廠房及設備資產之性質與分類
2. 何謂永久性、折舊性及折耗性資產
3. 廠房設備資產之成本內容及其衡量方法
4. 熟悉不同取得方式下之成本如何衡量
5. 折舊的意義及各種折舊方法的計算
6. 折舊修正之會計處理方法
7. 折舊方法變動之會計處理方法
8. 資本支出與收益支出之異同及其會計處理
9. 廠房及設備資產處分時之會計處理
10. 固定資產重估價的目的及其處理
營業用資產
1. 有形
甲、 永久性資產:土地
乙、 折舊性資產:廠房設備、機器設備、運輸設備、辦公設備等。
丙、 折耗性資產:森林、礦山等。
2. 無形
專利權、特許權、開辦權、商譽、版權等。
廠房及設備資產成本之決定
1. 現金購買
甲、 現金購買是最常見的資產取得方法,此時所支付的現金數額即為資產之成本。
乙、 企業有時支付一筆價款購入多項資產,或耐用年限不同,故須將總價款分攤於各項資產,最常用的分攤基礎為各項資產之公平市價比例,所謂公平市價係指單獨購置該項資產應支付之成本。
2. 分期付款購買
總價款中含有利息費用,由於利息費用係取得資產後所發生之財務費用,況且該項支出並不增加資產之效用或價值,故應將利息部分轉為費用,不宜包括在資產成本中。
3. 以票據交換廠房資產
企業有時開立長期票據交換資產,則資產的成本應以票據面額與所附利息按公平市場利率折算之現值加以衡量。
4. 交換
固定資產交換,可分為同種類及不同種類資產交換。不同種類固定資產之交換,應按公平市價入賬,承認換出資產之交換損益。同種類固定資產之交換,如無另收現金者,應按換出資產之帳面價值或公平市價較低者,作為換入資產損益,換入資產部分應視為交換,不承認利益。
5. 受贈取得
企業有時可以自股東、地方政府或其他人士獲得捐贈資產。股東捐贈資產給公司,可能為了增加企業經營能力。
6. 各類資產之成本衡量
廠房設備通常都按照成本記錄,成本包括所有使資產達到可供使用狀態為止之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諸如發票價格、安裝成本及運費、稅捐等。
7. 建造期間的利息
甲、 當公司自己建造設備資產時,其資金陸續投入工程之中,如果這些資金是告貸而來,則所支付的利息,能否計入資產成本,還是作為當期費用? 若資金是來自業主的投資,能否設算利息資本化? 會計界對此問題有不同的意見。
乙、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於1979年10月發布第34號財務會計準則公報,規定某些資產在建造期間的利息支出應資本化,其理由乃認為利息支出是為取得資產,使資產達到可供使用狀態及地點的必要支出,並且在建造期間資產尚無收益產生,將利息資本化,遞延後期以折舊方式分攤於各使用資產之期間,以玆與資產收益配合,堪稱合理允當。
折舊 成本的分攤
1. 折舊的意義
廠房及設備資產經使用後,由於物質上的磨損、消耗、損壞,或由於功能上的不敷用、過時、不合經濟效益等,最後均需報廢。因此在取得資產時,須估計資產的使用年限,將資產成本減去估計殘值後的數額,再估計耐用年限內,以合理有系統的方法加以分攤,作為各期間的費用。
固定資產重估價
1. 固定資產重估價之意義
依照成本原則及配合原則之要求,企業之固定資產應以成本為入帳基礎,並按期提列折舊,以與各期間之收益配合計算損益。惟在物價上漲十分劇烈時,歷史成本顯著偏低,從而導致所提折舊過低,虛增純益。為使資產的價值與實際物價吻合,不致於過度偏離,我國之企業法可以辦理資產重估價,依物價上漲幅度,計算資產之重估價,再據以計提折舊。
2. 資產重估價之優點
甲、 避免虛盈實虧
乙、 健全財務結構
丙、 減輕稅捐負擔
參考自 初級會計學上冊,鄭丁旺、汪泱若、黃金發 着
學習目標:
1. 廠房及設備資產之性質與分類
2. 何謂永久性、折舊性及折耗性資產
3. 廠房設備資產之成本內容及其衡量方法
4. 熟悉不同取得方式下之成本如何衡量
5. 折舊的意義及各種折舊方法的計算
6. 折舊修正之會計處理方法
7. 折舊方法變動之會計處理方法
8. 資本支出與收益支出之異同及其會計處理
9. 廠房及設備資產處分時之會計處理
10. 固定資產重估價的目的及其處理
營業用資產
1. 有形
甲、 永久性資產:土地
乙、 折舊性資產:廠房設備、機器設備、運輸設備、辦公設備等。
丙、 折耗性資產:森林、礦山等。
2. 無形
專利權、特許權、開辦權、商譽、版權等。
廠房及設備資產成本之決定
1. 現金購買
甲、 現金購買是最常見的資產取得方法,此時所支付的現金數額即為資產之成本。
乙、 企業有時支付一筆價款購入多項資產,或耐用年限不同,故須將總價款分攤於各項資產,最常用的分攤基礎為各項資產之公平市價比例,所謂公平市價係指單獨購置該項資產應支付之成本。
2. 分期付款購買
總價款中含有利息費用,由於利息費用係取得資產後所發生之財務費用,況且該項支出並不增加資產之效用或價值,故應將利息部分轉為費用,不宜包括在資產成本中。
3. 以票據交換廠房資產
企業有時開立長期票據交換資產,則資產的成本應以票據面額與所附利息按公平市場利率折算之現值加以衡量。
4. 交換
固定資產交換,可分為同種類及不同種類資產交換。不同種類固定資產之交換,應按公平市價入賬,承認換出資產之交換損益。同種類固定資產之交換,如無另收現金者,應按換出資產之帳面價值或公平市價較低者,作為換入資產損益,換入資產部分應視為交換,不承認利益。
5. 受贈取得
企業有時可以自股東、地方政府或其他人士獲得捐贈資產。股東捐贈資產給公司,可能為了增加企業經營能力。
6. 各類資產之成本衡量
廠房設備通常都按照成本記錄,成本包括所有使資產達到可供使用狀態為止之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諸如發票價格、安裝成本及運費、稅捐等。
7. 建造期間的利息
甲、 當公司自己建造設備資產時,其資金陸續投入工程之中,如果這些資金是告貸而來,則所支付的利息,能否計入資產成本,還是作為當期費用? 若資金是來自業主的投資,能否設算利息資本化? 會計界對此問題有不同的意見。
乙、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於1979年10月發布第34號財務會計準則公報,規定某些資產在建造期間的利息支出應資本化,其理由乃認為利息支出是為取得資產,使資產達到可供使用狀態及地點的必要支出,並且在建造期間資產尚無收益產生,將利息資本化,遞延後期以折舊方式分攤於各使用資產之期間,以玆與資產收益配合,堪稱合理允當。
折舊 成本的分攤
1. 折舊的意義
廠房及設備資產經使用後,由於物質上的磨損、消耗、損壞,或由於功能上的不敷用、過時、不合經濟效益等,最後均需報廢。因此在取得資產時,須估計資產的使用年限,將資產成本減去估計殘值後的數額,再估計耐用年限內,以合理有系統的方法加以分攤,作為各期間的費用。
固定資產重估價
1. 固定資產重估價之意義
依照成本原則及配合原則之要求,企業之固定資產應以成本為入帳基礎,並按期提列折舊,以與各期間之收益配合計算損益。惟在物價上漲十分劇烈時,歷史成本顯著偏低,從而導致所提折舊過低,虛增純益。為使資產的價值與實際物價吻合,不致於過度偏離,我國之企業法可以辦理資產重估價,依物價上漲幅度,計算資產之重估價,再據以計提折舊。
2. 資產重估價之優點
甲、 避免虛盈實虧
乙、 健全財務結構
丙、 減輕稅捐負擔
參考自 初級會計學上冊,鄭丁旺、汪泱若、黃金發 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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